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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申请与签发
2006-03-10 09:20  文章来源:张家口康保县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原产地证申请与签发
事项名称:  原产地证申请与签发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1992年4月1日经贸部令第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1995年11月21日外经贸部、国家商检局、贸促会发布,[1995]外经贸管发第670号《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
审批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领原产地证。
审批程序:  一、原产地证的申领程序:(1)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发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对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材料,应予保护;(2)申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申请原产地证,申请单位的

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
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说明书申请书》
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空白原产地证书的申领35元/份;2、原产地证的签发,若企业用的是旧证(2元/式),则收33元/式;3、若用的是新式证(35元/份,已交费),则签发不收费;4、原产地证废证的注销,每注销一式,给予企业换发新的空白原产地证,收费2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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