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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仓储设施(油库)建设的审核(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2006-03-10 09:21  文章来源:张家口康保县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成品油仓储设施(油库)建设的审核(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事项名称:  成品油仓储设施(油库)建设的审核(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办件类别:  上报件
审批依据:  1.《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1月30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2001年9月28日印发;2.《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1999年7月7日印发。
审批标准:  1、符合成品油流通需要和油库布局规划的要求;2、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3、成品油计量、质量手段完备,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以上内容即为《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
审批程序:  1.企业申报;2.各区、县报送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3.市商务局市场科审查后呈主管局领导阅批;4.根据主管局长批示,上报省商务厅;5.省商务厅批示意见,行文报国家商务部备案;6.待国家商务部备案同意后,省商务厅行文通知各市商务局和项目单位;7.企业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

需提交材料:
企业申请材料
可研性报告
企业提供申请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
各区、县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报市商务局的请示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不含上级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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